
两车没接触,出事故为什么也要负责? 6月18日18时20分许,祁阳交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祁阳银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且一再强调自己所开车辆和对方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零接触,是对方车主自己操作失误发生侧翻。
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勘查,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发现事发时报警人汤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滨江豪庭北门路口正准备左转进入小区,此时右前方一辆违法加装车棚的二轮摩托车直行驶来,为避免发生碰撞汤某急忙刹车,二轮摩托车车主蒋某也紧急刹车致摩托车失去控制发生侧翻,蒋某受伤、二轮摩托车受损。
综合现场痕迹和视频监控交警判定,二轮摩托车车主蒋某因违法加装车棚导致遇事故时车辆重心失衡摔倒,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虽两车辆未发生接触,但报警人汤某驾驶的小轿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也要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编:周红艳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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